第二天一早,李秀丽就去了派出所。
她找到负责郭冬案件的同志,旁敲侧击地打听情况。
“同志,我想问问,像郭冬那种情况,会被判多久啊?”
警察看了她一眼,如实说道:“强奸未遂,至少也要判三年。”
“三年!”李秀丽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
怎么会这样?
最多不就是调戏一下?
根本就没有得手啊!
她稳了稳心神,尽量用平静的语气问:“同志,这……这会不会判得太重了?他也没做成什么啊……”
那同志推了推帽子,严肃地说:“话可不能这么说,他这是有预谋的犯罪!我们接到有人报案,看到他往受害人的炒粉里下药,这就是人证和物证。再加上受害人自己也报了警,说是差点受到了伤害!”
李秀丽心里暗骂:蠢货!
还没把人怎么样,就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当真是气死她了!
但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她还得想办法补救。
她压下心头的怒火,小心翼翼地问:“那……那我可以去探望一下他吗?我是他同事,想问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同志点点头:“可以,不过探视时间只有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