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霆坚穿着一件纯棉的白色长袖T恤,没有花纹,只在胸口处有一个口袋,简洁大方。
外面套着一件黑色马甲,马甲上设计了多个口袋,胸前一个,下面还有两个,实用性极强。
下身是一条工装裤,口袋做得很大,线条流畅,比市面上的样式要大方简洁,但却更加实用。
这一身搭配起来,让人感觉很舒适,松弛感绝了。
“这衣服,挺合身的。”陆霆坚动了动胳膊,低头看了看裤腿,“我记得你根本没有量过我的尺寸。”
林清雅也没想到,真的是格外的合适。
她笑说:“我的眼睛就是尺!合适就好。”
她在心里暗暗惊叹,这一身真是绝了!
若是拍成杂志,那这套岂不是卖爆?
这男人黄金比例,还真是个衣服架子!
陆霆坚见她两眼放光,嘴角忍不住上扬:“那也是你衣服做的合适,没想到你还有这方面的设计天才。”
“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以后等你慢慢解锁吧。”林清雅故作神秘地笑了笑,想起正事,接着说道:“对了,后天我要出一趟远门。”
“这一来一回,差不多要十来天。”
她特意交代一声,免得他来约会跑空。
陆霆坚眉宇微蹙:“去哪?怎么要这么久?”
林清雅从挎包里拿出那张报纸,指着其中一处说道:“我要去辽省,参加服装设计大赛。”
八零年代:我甩了渣夫,嫁军官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