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谢知书已经三十三岁,娶了小几岁的媳妇后几年才有了儿子,自然是稀罕的时候。
二哥谢知民赶上了好时候,找了个县城里的女同学结婚,岳父给安排了工作,等闲不回家。王大花整天念叨着二儿子等于给人家当上门女婿了,不过好在她儿子多。
原主是老三,平时正事不干,一年到头公分也挣不几个,只看他骑着个自行车,县城里各个村里闲逛,时不时还和外村的打个架,风评自然不好。
还有那看不上他的,背地里骂他是偷鸡摸狗的二流子。
这个时代的价值观是勤劳苦干,为国家奉献一切,原主虽然有一张俊脸,但人家姑娘结婚看的可不是这个,不当吃不当喝的,还是小儿子,啃老也啃不几年,婚恋市场上行情不咋地。
原主也看不上那些黑黄土壮红脸蛋的村里女孩子,他就喜欢上了知青梁晓语。
梁晓语长得好,鹅蛋脸大眼睛,皮肤又白,在村里小学代课,是知青里面长得最好看的,原主喜欢,别人也喜欢。在别人还在偷偷帮忙干活,打饭多打一勺的时候,原主已经开始琢磨着怎么样和大美人梁晓语结婚了。
原主从小就脑子活,他虽然混不吝,但经常有门路能给家里淘换东西,那些别人买都买不到的布料、解放鞋、牛奶糖、麦乳精。
所以在家里,甭管他怎么胡闹,爹娘两个都劳劳的给他兜底,大哥更是信赖这个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