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这系统算是白瞎了。”
李逍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
不过,摆在眼前的还有一个问题。
现在双方的婚事算是定了。
问题来了。
自己一穷二白,身无长物,无立椎之地。
怎么娶郡主,是个大问题啊。
别古代了。
就算是未来的现代,娶老婆也要准备彩礼、房子吧。
燕王朱棣有三个儿子,五个女儿。
府内只能到三个儿子,和永安郡主。
至于其他的四个女儿,早都嫁出去了,去夫君家住去了。
听其他四个女儿都嫁的不错,一个嫁给富阳侯李让,两个嫁给西宁侯宋晟的儿子,一个嫁给西平侯沐英的儿子。
自己总不能跟永安郡主成亲后,还住在燕王府吧?
什么都不要,就带一个光人成亲,那就是入赘,被称为赘婿。
将来生的儿子,是要姓朱的。
这点,李逍是无法接受。
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如果一辈子被当赘婿....
对得起死去的父母吗?
脸面上过不去啊!
人要脸,树要皮。
李逍是个男人,又怎么可能不在意这些呢?
娶郡主,不得八抬大轿啊?
不下重金聘礼,起码要有个住所,容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