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卿歌点点头:“而且我爹,是一名太医。”
“哈?”
谢云韶整个人都裂开了,一个太医的女儿,居然会在烟花之地生活了那么久?
“卿歌,我被你的越来越糊涂了,你是太医的女儿,那就应该生活在京城吧?怎么会来到乐安呢?”谢云韶捧着脑袋,半天没转过弯来。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很很的时候,爹每次入宫回来,都会在佛像跟前忏悔许久,而后……有一天,官兵闯入我家,我爹背信弃义,残害主子,我家就被灭门了,当时我与刚刚出生的妹妹,被娘一块藏在水缸里。”
宋卿歌不是不记得,而且不愿意回忆,每次回忆起来,她总会吓得整夜整夜睡不着:“等我跟妹妹出水缸的时候,家里三十余口人,全部没了,奶娘抱着我跟妹妹从后院逃了出去,却在路途中,遭遇歹人,他们把奶娘杀了,把我卖到清风,至于妹妹,当时还在襁褓中,不知道被那群人卖到哪里去了。”
“那她该不会是你妹妹吧?”谢云韶指着一脸懵懂的女孩,“可不对啊,你怎么一下子能认出她的?”
宋卿歌缓缓抬手,指着女孩左眼下方那颗泪痣:“娘,茗儿眼下有颗痣,将来一定要吃苦,所以要我好好照顾妹妹。我便一直记在心里。”
谢云韶认真打量着女孩,又看了看宋卿歌,越看越觉得两人神色很像,尤其是脸型,就好像是同一个人,只不过一个大,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