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旧稿件,自然也就没有权利投给霍大哥了。
如果她偷偷换个名,倒不是不行,但那属于违约行为,她不敢那么做。
她完后,霍大哥就笑了,很不可思议地着她:“A签,十年,给那么一家杂志社,你能告诉我,你当时怎么想的么?”
韶华被大哥一问,也有点发窘。
在行业内,A签指的是签人,作者一切创作,包括不同语言的文字,版权都属于公司。
B签就是只签某本某个作品,把作品授权给某家公司,而作者是自由的,可以同时给多家供稿。
一般A签,也就三年或者五年,她这个就厉害了,十年。
至于她当时是怎么想的,其实是意气用事了。
她对霍云腾了这其中的缘由。
吐槽归吐槽,其实秃头主编是带她入行的老大哥。
在韶华还是个菜鸟的时候,秃头也指点过很多,之前对她态度也都挺好的,总是很照顾她,像个老大哥一样。
所以他给韶华提了合同的事情后,韶华想着反正给谁写也是写,秃头哥给了他一份稳定收入的工作,只要求她每个月固定写四篇至少万字的文章,她就答应了。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签了约,还是和他认识时间太久了,签约后,秃头对她态度就变了,会对她发火,也会否定她的作品,让她一遍遍修改,连三观都让她改。
现在韶华也感觉很不舒服,可又没什么办法。
听她解释完了,霍云腾道:“朋友是朋友,涉及到合同了,那就是为了对簿公堂而做的保证,是涉及到你个人利益的,怎么能这么心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