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我可不是什么妒妇(求全订)(2 / 5)

周德发少有家资,而他那五十银元尚未用完。

但进去一趟官府,哪怕是将白契变为红契,是给国家增税,但小吏仍旧会吃拿卡要,这是惯例。毕竟国家的财税和他们又没什么关系,哪会积极办事。因此想要白契变为红契,尽早下来,这事没个十天半月下不来。

“花了三十六枚银元,三十枚银元是契税,剩下的六枚银元是给衙门送的礼钱。”

周德发说道。

“价格尚算合理。”

白贵点头。

明代时,在京城就向居民收取房号钱,征收标准是每月每间征银四分,每年例免三个月。到了清朝,顺治四年规定:“民间买卖徒弟房屋者,由买主依卖价每一银交税银三分,由官府在契纸上盖印为证”,到了雍正七年,又例行规定:“每两纳税三分外,加征一分作为科场经费,契尾加盖官印后给业主。”

他买这间宅子花了七百五十银元,所以每银缴纳四分,实则是征收百分之四的房地租,换算下来就是在这次交易中,需缴纳三十枚银元契税。

“这是四十枚银元,多的算是给你的辛苦费。”

白贵从皮包中掏出四十枚现银,给了周德发。

甭看好似周德发只赚了四枚银元的辛苦费,但实际上加上先前的五十枚银元,去除掉修缮宅子花掉的一些钱财,购买生活用具花的一些银钱,请帮闲花的一些银钱……,周德发至少在这一次,能有近十枚银元的赚头。

这钱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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