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大唐,是大半个劳力,是性资源,也是生育的工具。
男子卖老婆这件事,在大唐虽然违法,可官府在断案的时候遵循的却是——“典妻卖子,法不可禁,义不可止”这句老话。
云初当县令的时候,面对这种案子,也只能允许妻子自买而已,然后,进纺织厂打工,赚取了买自己的钱之后,再由官府交给丈夫,继而终结她们的婚姻关系。
就是这样的女子,她们终结了自己的婚姻之后,一般就不肯再跳嫁人这个火坑了,除非遇到了真正的良人,否则,她们宁愿背地里找一个男子媾和,给自己生一个可以当作老后依靠的孩子。
这已经是她们能想到,能找到的最好的生活途径了。
云家的几个厨娘,也只有四肥嫁给了一个下面的掌柜,至于其余的,有一个算一个,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拿钱去找晋昌坊多如牛毛的贫困的四门学男学生。
武媚自己就是一个对婚姻毫无期望的女人,虽然她的婚姻成就了她,她还是认为春嬷嬷这样的人,应该有自己的好日子过,而不是攀附在云初家里当一个寄生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