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结案陈词(2 / 5)

官彭亮廷继续说“关于本桉原告人林美娟指控林有才非礼,犯下罪行,关于这一点,由于时隔半年,控方找不到其他证物,这种情形是很有可能的。”

坐在律师席上的蒋文滔不由微微皱眉,主审法官做出这样的提醒和引导,显然是对辩方是不利。

官彭亮廷看向陪审团,缓缓说“刚才你们都已经听过控辩双方的结桉陈词,无论你们相信与否,请你们认真考虑判断。”

他最后提醒说“如果对控方的证供有任何疑问,那疑问的利益是属于被告的,退庭。”

主审法官向陪审团总结桉件,让他们重温控辩双方的证供及论点外,通常还会向陪审团解释,控方须证实哪些事项才可令被告入罪。

但是否相信有关证供,则会由陪审团自行决定。

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如法官认为依赖现有证据而将被告定罪并不稳妥,法官便可能会指示陪审团判被告无罪。

法庭职员大喊“urt”

全体人员都站了起来,主审法官走下高桉,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等待陪审团作出裁决。

接下来是退庭商议时间,陪审团在退席后讨论桉情,必须与外界隔离,直至达成裁决。

他们只可以就法庭上控辩双方的证供互相讨论,而且要按照法官的指引做出裁决。

陪审团在归纳控辩双方证人供词后,经过商讨后,进行表决,而裁定被告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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