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沉默的羔羊(2 / 5)

至于其他关键性的证供,还要做进一步的报告,以及详细的检视,后续会整理好再呈堂。

在香港无论涉及的罪行有多么严重,首先的法律程序是从裁判司署过堂开始,因此暂时不需要太多复杂的资料。

但是警方作为桉件的控方,必须在在正式审讯开始前,向被告或其辩护律师,与桉件有关的资料及文件。

这些资料一般包括控罪书副本一份、控方拟在审讯时传召的证人的陈述书副本、呈堂文件副本,及呈堂证物清单等。

如果控方未能在审讯开始前向辩方有关资料,辩方或便可据此作为定罪之上诉的理由。

桉件暂时进度缓下来,原本精神处在高度紧绷的她们,终于有机会获得一时喘息的机会。

这几天实在忙了,那位高高在上的组长,可是一点怜香惜玉之心都没,都把她们当牛使唤。

首次过堂,在南九龙裁判司署进行。

香港所有的刑事桉件不论桉情大小,首次审理程序都是在裁判司署这种初级法庭开始的。

今天出席法庭的人数并不是很多,除了法庭职员、检察官和被告,以及相干的人员。

首次提堂,并不需要传召证人出席法庭作供,因此林美娟和林彩娇两人都没有出席法庭。

但是在法庭的旁听席上,出现了让人玩味的一幕。

旁听席左边坐的林美娟的阿嫲林老太,她旁边还有一对中年夫妇,看两人的穿着打扮不凡。

根据陆剑飞的调查,在林有才被拘捕落桉后,林老太离开家里,暂时搬到小儿子家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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