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明白,基本上现在我们所转正的技术都是英国人或者其他欧美国家。在未来两3年内可以取得关键性突破的技术,而且在挑选转让对象的时候,我们也费了不少心思。”
林跃虎回答道。
其实大明早就设立了一个技术转让的标准——即欧美国家在未来两到三年内可以取得突破的技术。
为什么会设立这一标准?
并不仅仅只是为了赚取一以不菲的技术转让金以及相应的专利费用。说白了就是为了打击他们的发明创新。
发明创新是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的,每一次,在欧美各国的企业在技术创新即将有所突破的时候,帝国就会地康慨的向一些企业转让技术,这自然会导致那些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研发的企业陷入某种困境之中——他们刚刚研究出来的技术还没投入市场就已经落后,或者他们的竞争对手就凭借着从大明引进的技术抢占了市场。
“就像我们这次之所以选择了比德莫尔钢铁厂,而没有选择谢尔菲德钢铁公司,就是因为后者在合金钢领域已经是英国最先进的企业,通过向比德莫尔钢铁厂转让技术,将会有效的打击谢尔菲德钢铁公司,打击他们研究新技术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