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流浪人,你若到了斯巴达,告诉我那亲爱的妻子,如果她还在等我。告诉她我们战死在这里,还带着她给我的情书。亲爱的流浪人,你若到了斯巴达,告诉我那亲爱的妻子,如果她已不再等我。告诉她我快乐地去了远方,丢掉了她给我的情书。”
阿巴斯译成英文,这首歌真的就这两句词,来来回回地唱。
凯撒:“像是写在什么慰灵碑上的词。”
“是用一个斯巴达战士的口吻写的。”阿巴斯说:“流浪的巫师路过温泉关,在那里遇到了已经风化的骷髅,巫师把他从尸骨堆里召唤起来,他对巫师唱了这首歌。”
凯撒摇头,“你这种人居然会听歌。”
阿巴斯笑了笑,“小时候孤儿院里有个小乐队,我在里面是鼓手,那时候我的偶像是林戈·斯塔尔。”
“披头士乐队的鼓手?一般人都会喜欢约翰·列农。”
“我其实不会唱歌,乐器玩得也不好,想加入乐队就只能打鼓。”
“我以前也组过一个乐队,后来解散了。”
“听说过,除了你都是女孩子,后来还因为你闹掰了。”
“这你都知道?”凯撒有些尴尬,那个电音乐队就是学生会舞蹈团的前身。
他让她们都穿上复古的白裙,营造出弥撒音乐的宗教感,可到了高潮段落,女孩们会从长裙里翻出藏好的电音乐器,狂歌劲舞起来,俨然就是一群混世的小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