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帮他杀了丁家长子,还把货物劫走了,弄得丁家从此再也没有向镇西关方向运过一匹布、一缕丝,把这经营了上百年的商道生生放弃了,让谭家捡了一个大便宜不说,还和镇西关的边军勾结,做起了铁锅的生意。
这独家买卖自然获利甚大,听说这谭家自此以后,已是城中的首富。
那谭家获利如此丰厚,何曾想起这些暗地里为他做事的人?每次数百贯铜钱,十几石粮食便将我等打发了,把我等当乞丐对待。
所谓升米恩石米仇,这头领觉得谭家这次出的钱虽然挺多,可不让自己动那些运送的货物,心里就觉得吃亏了。
驿站中杀人,虽说杀的是丁氏少主,可谁能保证那些驿卒和护送的官军就会乖乖地听话,放弃抵抗?
只要自家杀死一名驿卒,或是河西郡的府兵,估计自家今后的日子便不会好过。风险如此之大,不将马车上的钱物带走,如何对得起自家这些把脑袋拴在裤腰上的弟兄。
想毕,这头领便看了看眼前的那个黑影,又回头看看身后那些黑衣人,便打定主意做一票大的,大到自家这些弟兄不后悔跟着自己做盗匪。
马车上有押往镇西关的一千三百贯军饷,这些钱足够弟兄们快活一年的了。只是,劫夺军饷是死罪。可自己带着这些弟兄做的那些事,那件不是死罪。
终归自家与众弟兄都只有一个脑袋,便是做了一百件该杀头的事,也只能砍一次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