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提审(1 / 5)

嫌疑人讯问笔录(十八)

时间:2025年9月10日10时30分至2025年9月10日14时25分

地点:夏都第四看守所审讯室

讯问员:秦森,乔木

单位:夏都警察局刑侦三支队。

记录员:李晨。

单位:夏都警察局刑侦三支队。

犯罪嫌疑人:梅谦

问:梅先生你好,我是夏都警察局秦森,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规矩你都懂,就不用我再说明了吧?

答:嗯,我想问问,张警官呢?之前在地下的详细经历,我相信张宇已经上报了。

问:因为你曾两次救他,张宇今早申请了回避,不再参与这件案子。这次来,主要是有几个疑点要与你核实。

答:明白了。

问:梅先生休息得怎么样?如果你觉得不舒服,我们可以下午再来,毕竟你们回来时已经是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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