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湄公省首开《国籍法》(2 / 5)

海商总会财大气粗,招募来的人数已经给李国助捞了个七品县令;颜思齐下手稍晚,可也靠钱砸在福建招人,给侄子弄了个县太爷当。

还有闻风而动的西南土司,本着开枝散叶的想法,已在湄公省有了数个安抚使,十几个长官司。

这还只是开始,很多内地土司还不知道,有些土司还不相信,还在犹豫。

拉几十人当排长,拉一百人当连长……朝廷鼓励移民的政策,与后世的某个历史阶段比较类似。

但在实际操作中,湄公省还是有不少改进之处,不可能出现很多的土皇帝。

首先是军队,不管是安抚使,还是长官司,都要按照人口比例,一定数量的兵员。

这些兵员将集中训练编制成军,由明军将领统率,对外拓展疆域、多占地盘、抢掠资源。

然后,再给安抚使和长官司增加一定数量的土地,说白了,就是分赃。

这样既剥夺了土司对军队的直接指挥权,又有激励在内,不致引起太大的反对和抵触。

毕竟安抚使和长官司的人口数量不算太多,拉出的武装也难以与当地的蛮夷争夺抗衡。

只是出些精壮,不用管粮草军饷,不用管伤残抚恤,相当于派人去打工,给自己赚取利益,很不错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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