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手是费城76人这种攻坚便秘的球队,还是有用的,凯尔特人的话,逼他们单挑等于是在请求他们用个人能力终结比赛。
这对他们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
凯尔特人一顿挡拆猛如虎,将尼克斯的阵容对位拆的稀碎。
一通乱搞之后,场上的对位变成了奥克利对伯德、斯托克顿对桑普森、约翰逊对托马斯、艾利斯对兰比尔、斯蒂文斯对朗。
好家伙,几乎全是错位。
托马斯加速强突,斯蒂文斯果断放弃朗来包夹。
刺客分球,15比7。
约翰·朗的三分是致命的。
路易摇着头,对汤姆贾诺维奇说:“那小子在西雅图打不上球是有原因的,打球不动脑子。”
“他毕竟是从西雅图来的,那里的球员默认三分线外的投篮不需要防守。”
“结果放掉全联盟最准的射手?”
第一个回合,路易已经对斯蒂文斯失望了。
他并非没有优点,他的优点很明显,6尺8的个头,外号蜘蛛,臂展奇长,打球拼命不惜力。
就努力程度来说,他是场上最努力的人。
只要登场就一刻不停地奔跑,防守不失位的时候,因为身体条件的原因,能够罩住对手。
可是,他的进攻技能短缺,球商好像也有问题,对比赛的判断力低下,经常做出让路易皱眉的选择。
乔治·约翰逊就完全是养老状态了,上来逛街,只用了30秒就让路易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