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纳德刚要伸手去拿,老板已经提起一只小酒壶,往肘子上洒了一圈烈酒,顺手点火……
“轰”的一声,金红色的烈焰腾腾燃起,香气四溢。
“这是他们的招牌菜。”邓弗里斯法师在一片喧闹里对格雷特大喊:“但是你为什么要点三个?”
“放心,他吃得下!”
格雷特喊回去。两位魔法师矜持地切了几片肘子上金黄色的脆皮,就着盘里配的土豆泥和酸菜,慢慢品尝。宽厚的大木桌对面,伯纳德一手攥着个大肘子,一手捧起比脑袋还粗的大木杯,咔嚓咔嚓、吨吨吨吨,吃喝得满嘴流油……
怎么还吃成这样?
我养在动物实验室里的几十头猪、牛、羊,还有一笼一笼的兔子们,不是随便你吃吗?我还留了50金币给你!
难道,你不是把它们都吃了,而是都卖了换酒?!
两位魔法师加起来吃了小半只肘子,喝了两杯葡萄酒——格雷特只喝了清水。伯纳德快乐地把剩下两只半肘子、三大杯啤酒、几乎所有的配菜和香肠一扫而光,打个饱嗝,扎进酒馆中心的战团里:
“在掰腕子吗?我也来!”
“来来来!”
认识和不认识的矮人都给他让座。在矮人这个群体里,能喝酒就是朋友,能喝酒又能吃大肘子的,那必然是一条好汉,伯纳德这种上来就干掉三倍分量的,那必然是矮人们自家兄弟。什么?伯纳德不是矮人,个子比矮人高了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