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括看着桌上的书信,嗯,还好原主的记忆还在,这字儿看得,这么说吧,小学生的字儿都比这好看。当然毕竟廉颇将军是武将,也不能全怪廉颇将军,这时候的字吧还是有点儿象形文字那味儿,不像后世那么横平竖直。
再加上文不加点,不是写得好那个文不加点,是真的没点儿,别说逗号了,句号也没一个。象形文字加没标点,说是看,不如说是猜。
等打完仗以后,不能书同文,也至少把标点给普及咯。主要是看得太费劲儿了。
看了半天,大概知道书信里头的意思:眼前这个大汉在战场表现很靓仔,以一敌多,有万夫不敌之勇,不忍心这样的猛将在必输的战局里就这样被埋没了,所以就把他托付给自己了。
看完了廉颇的书信,不由得为这位老将军的为国为民、毫不为己的精神感动一小会儿。嗯,也只能是一小会儿。
明明他那里最需要的就是这样的破局的猛将。
多一个这样的猛将,不多说,突围的成功率至少提高半成。可是,或许是出于惜才之心,或许是出于全局的考虑,廉老将军还是把这样一位猛人,送到了自己这儿。
猛将兄呀,赵括抬起头看了看半跪在地的两人,只见原本挺高大的骑兵在猛将兄的旁边,显得那么的——“瘦小”。怎么说呢,就像是李连杰与姚明在一起,不是李连杰不够强壮,是姚明太高大!
“似乎这员汉子,可以做自己的“典韦”啊!有了这样的保镖,渡过系统给的三个月的考察期就把握更大了。实在不行让猛将兄护着自己跑路总是可以的。”赵括心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