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从番号来判断,你根本就不知道到底有多少这样的团。
现在楚云飞已经非常肯定,八路军的部队,绝对比老阎想象的要多。
张雷现在成了新三团的团长,楚云飞身在独立团,那怎么也要送点儿贺礼才行。
而且他对张雷,那是打心眼儿里佩服。
就这一仗,就有他楚云飞学的。
到现在为止,楚云飞依然没有完全搞懂,张雷怎么就干脆利索的干掉了日军的战地观摩团。
在八路军独立团团部,楚云飞放着李云龙的面儿,送给了张雷一把手枪。
手枪非常精致,也就巴掌那么大。
黑色的。
楚云飞把两只手枪放在手掌心儿里:“张团长,这两只枪,是勃朗宁,fn公司制造,弹夹十发,有效射程五十米。
出厂的时候就是一对儿。
一雄一雌。
这次来独立团,楚某获益匪浅。
尤其是张团长对日军行动的分析,分毫不差。
让楚某惊为天人。
张团长现在官升团长,楚某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贺礼。
这只雌枪,就当做贺礼吧。”
说着就递给了张雷。
另外一只,楚云飞递给了李云龙:“云龙兄,贵团的战斗力,让楚某刮目相看。
如果抗日的部队,都有贵团的血性,那抗日胜利,指日可待!
这支雄枪,就送给云龙兄,聊表敬意。”
李云龙看着手里的小枪,笑的眼睛都没了。
这只枪,李云龙早就看上了,只是一直没好意思开口要。
这可是好枪啊!
李云龙把枪拿在手里颠了颠,这种枪,他都没见过。
比他的镜面匣子,可顺眼多了。
就是小了点儿。
赵刚也有点眼热。
这种枪,可是正儿八经的好枪。
特别适合防身。
而且很隐蔽,放在身上,敌人很难发现。
精度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