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远此次设立纠察署,实际上是将原本属于各级主官的权利收归总管府,强化了自己的权利。
纠察署既是一支战斗部队,又是一个执法单位。一方面要做到负责维持军队纪律,保障军队命令的执行;还要肩负着反间谍、巡逻、安全保卫、刑事侦察、监押、执行等任务。
在丰州军中,黄明远在每骑旅设十人,步旅设二十人为纠察,纠察署直属于总管府,而吴增暂时被任命为总纠察。
四月八日,总管府令:以大同军医营为基础,成立军医署。丰州诸军按照《大同诸军卫生条例》执行卫生标准。为了培养医护人才,黄明远还下令成立丰州军医学堂,专门培养合格的医护人员,保障士兵的生命安全。
这项制度让所有的士兵拍手叫好。以前他们只听说大同军中有一群白衣天使,能够从阎王手中将士兵们的命拉回来,这次卫生制度和卫生兵在丰州诸军中全面铺开,算是了了各军将士的一个夙愿。
四月八日,总管府令:合并各府军械制造机构,成立军械署。军械独立是黄明远早就有的一个想法,社会制度对工匠的轻视严重制约了工艺技术的发展,要想走流水化生产,就必须有一批技术扎实的工匠为基础。
黄明远在大同已经寻摸了一套较为适宜的制度,而把所有工匠集中起来,军械制造规模将会成基数的扩大,以后即使热兵器的研制也成了可能。
在一些精密武器的军中,黄明远还设置了军械技术人员,负责军械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