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仅十分自信地那么做了,同时还在两秒钟之内选择并且锁定好了第二个目标,然后扣下了扳机。如果不是狙击实力十分强大的话,那他就是一个完全不懂得狙击技巧的新手菜鸟。
而陆俊杰自然不可能是新手菜鸟了。在短短的两秒钟之内,陆俊杰就已经完成了两次连续的射击。当第二发子弹射出的时候,第一发子弹才刚刚到达攻击的目标车辆。
因为巴雷特狙击步枪射出的子弹,射速大约是八百米每秒,所以两公里不到的距离子弹到达差不多需要两秒钟的时间。这个时间正好是陆俊杰打出第二发子弹所花费的时间。
巴雷特狙击枪的子弹完全可以穿透这种汽车的钢板,直接钻进油箱。因为穿透油箱所产生的高温能够达到上百度。油箱内的汽油瞬间就被点燃,狭小的空间,极高的温度,膨胀的气体,点燃的汽油瞬间引发了剧烈的爆炸。
第一个目标车辆被剧烈的爆炸给掀飞了起来,烈火直接窜进了车内,里面的雇佣兵顷刻间就被烧焦了。
短短两秒钟的时间根本让人来不及反应,底下的那些雇佣兵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第二辆汽车就又再次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事情的发展几乎如出一辙,陆俊杰都是选择了攻击汽车的油箱。
一来,攻击汽车油箱是对整个车辆最有效的杀伤手段,油箱如果发生爆炸。那么在爆炸瞬间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气体基本可以消灭车辆上的所有人。一枚子弹就可以解决车上的全部敌人,总比一枪一个来得方便。
再其次,这种汽车爆炸所能产生的声势自然要比直接击毙一个人要来的震撼。这可以给敌人施加恐慌的情绪,让对方自乱阵脚。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点。那就是即便陆俊杰枪法再了得,在两公里这种极限距离进行攻击也还是有些艰难的。
本身对方就是在移动,又是在车辆中。而人体的目标本身就不如油箱来的大。瞄准油箱攻击总比瞄准人体来的容易些。虽然巴雷特狙击枪的威力巨大,基本打中哪个部位,那个部位就会被炸得粉碎。但是万一打不中呢?那不就白忙活了吗?
巴雷特狙击枪的子弹数量本来就不多,对方也不是傻子。也许第一枪、第二枪攻击打了个突然袭击,会让对方来不及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