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说来,统制亦非正式官名,此职于旧制中称都钤辖,为路级常设统兵机构,一般而言,每路设一钤辖司,长官为都钤辖。于军区内实施职能时即称都钤辖,于领兵出战时则称为统制。
武将,武阶官就相当于上校、上尉之类,而差遣则相当于军长、团长之类。宋朝的传统是「重阶不重品」,统制只是一个职官,不表示级别,没法对应具体军衔,只是在出师作战时才设置,相当于作战部队总司令。相当于现在的师旅级军官,对照军衔为大校。相当于现在的师长。宋朝武官有阶官和军职之别。武阶官是表示官员等级、确定品位和俸禄而无实际职掌的虚衔,如大尉、通侍大夫、忠训郎等,其升迁称「转官」或「转资」。军职为官员治卑的实职,如侍卫马军都指挥使、都虞候、副兵马使、统制、统领、正将、部将等,其升迁称
「转阶级」。宋朝初级武官的来源,大部从有战功的军士巾提升;少数通过武学培养和武举选任。武学学员来自末授职的使臣、荫补子弟、京官保荐的平民。学习诸家兵法、历代战例及骑射等武艺。武学、武举3年一试,合格者按等第授官,武学不合格者,续学次年再试,三试不合格者除其籍。
宋朝还在中央设十六卫官衔,如左右金吾卫的上将军、大将军、将军等,称「环卫官」。无职权,无定额,多为武臣赠典,用以安置升了官又被撤去实职的部校和将校。通常都校授上将军或大将军,将校授将军,中郎将、即将。遇有战事,往往从环卫宵中选任都统制、统制等主将。
军官的军俸,包括俸禄、职钱及各种名目的赠给、赏赐和补助。其俸禄按阶官等级领取料钱、月粮、春冬衣,职钱按差遣的实职每月领取钱、粮;赠给、赏赐相补助,有的固定不变,有的不定时、不定量,但均按阶官或军职等第发给。
宋朝建有武官致仕制度。都校、将校一股年满70为致仕退休期,或授环卫官致仕,或授宫观致仕,或带职致仕,皆升转一官。俸禄多为半结,部分有战功的可领全俸。十将至押官,年65减充剩员,70退役,其衣粮亦各得原来之半。
武装力量体制和军队编制宋朝武装力量主要由禁军、厢军、乡兵、蕃兵构成,此外,还有土军和弓手。
厢军属地方军。名为常备军,实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机构的杂役兵。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机关统管,总隶于侍卫马罕司、侍卫步车司。主要任务是筑城、制作兵器、修路建桥、运粮垦荒以及官员的侍卫、迎送等.一般无训练、作战任务。有步军和马军两个兵种,编制分军、指挥、都3级,统兵官与禁军同。
蕃兵是北宋西北部边防军。由陕西、河东与西夏接壤地区的羌人熟户部族军组成。诸部族首领被封军职.率部族军戍守边境。其编制因族而异,或按部族、性、族,或按族、标、队,至神宗时才统一采用指挥、都的编制。
土军和弓手属地方治安部队。由巡检相县尉统辖。土军为神宗时所设,隶属各地巡检司;原为吏役,轮差民丁充当,后改为雇募民丁,隶属于各地县尉司。土军和弓手人数不多,通常采用都一级编制。
《宋史兵十》记载:换前班差遣,州总管以下,并以五路缘边为优,诸路为次。正团练使,州总管;正刺史,州钤辖;诸司使副,都巡检使、驻泊都监;内殿承制、崇班,巡检、州都监;供奉官至借职,教押军队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