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整个人委屈的都快哭出来了。
人家是港商,所以沈建国生气自然是有的,但发火却是万万不敢,连续去找了好几次,却每次都被秘书挡了回来,根本见不着正主。
还是太老实了啊。
总觉得人家是同胞,所以就不觉得他们会有什么坏心思。
其实呢?
呵呵。
不杀贫何以为富?(当然,真正心怀故土的还是有不少,就用不着我多说了。)
林海听完很是感慨,伸手道“合同能给我看一下么?”
虽然离拿到货还遥遥无期,但毕竟是五万块钱的合同。
沈建国犹豫了一下,这才从怀里掏出个自己用硬纸壳做的文件夹递了过去。
合同倒是正经的合同,上面的商品也确实是好东西。
就是里面的交货时间对沈建国太不友好了。
上面写的交货时间是一九八二年的五月底。
取消合同的违约金为货款的百分之三十。
尼玛两年后才交货……
这不明摆着坑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