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不光是那美女警官炸毛了,连带着两名男警官都开始皱眉了。
“呃,我叫超平凡。”超平凡开始认真起来,毕竟这里是警局。
“昨天凌晨两点,你去哪了?”
“在家做梦。”
“有没有证明?”
“如果让我睡一觉,梦到了他们就叫他们出来证明。”尼玛做个梦都要证明?
三个警察就无语了,这孩子真能扯。
“我就不和你绕圈子了,昨天凌晨两点几十个混混围着一个萝莉,准备做坏事时,一个黑斗篷男及时出现,打趴了所以混混,救出了萝莉。”
超平凡机灵地看了一下录像仪,清楚的知道,如果自己说错一个字,都有可能被送上法庭。
“所以说呢?你怀疑我是混混还是萝莉?还有,这英雄救美的情节,你确定不是拍电影?”
“有混混指证你是黑斗篷。”
超平凡缓慢地用中指推了推眼镜“呃,你认真的样子,就像街边摆地摊的。”
超平凡无言以对,他堂堂一个文弱书生。最多打得过一个九十岁老头,叫他打的十九岁的混混,简直是笑话。但他可以保证,如果那些混混与自己打架,不出三秒,一定会跪在地上,帮自己急救。
“呵,现在有十几个被打残了,有几个还昏迷不醒,你最好老实交代。”
女警脸庞越发通红,看起来很生气。当然,用了如此生动形象地修辞,能不生气?
此时,超平凡的脑子冒出了自己逛地摊的回忆:一个卖橘子的,拼了命的呐喊,好甜啊,好甜啊,又大又甜的新鲜橘子。
接着,他当众剥开了一个,拿一块放进嘴里咀嚼后,却露出了酸掉牙的表情,但嘴边仍喊着甜……
超平凡也只不过是脑子一热才说出这句话的,他也不知道这样形容对不对。
超平凡端正坐姿,看着女警磨拳擦掌,开始慌了“嘿嘿,别激动,开个玩笑。来!现在我们来谈谈正事,我已经一个月没有出门了,有不在场证明的。你可以查查我家附近的监控,问问街坊邻居。还有,黑斗篷救的那个萝莉,你也可以让她来认人。”
超平凡的逻辑说得过去,这样人证物证都有。
女警察咬紧牙关,时刻提醒着自己是警察,勉强冷静了下来。仔细思考了一番,就往资料室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