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女孩和蛮族(3 / 5)

不,这不是答案。你可以离开家乡去冒险,我在19岁时也是这么做的,但这并不能解释你为什么要跟着我,难道跟着我本身就是一种冒险?

好吧,这也算是一种能说的过去的理由。

巴里特的沉默更让女孩显露出一种胜利者的洋洋自得,那高傲的表情像是一只在围栏里巡视着自己‘领地’的白鹅。

“如果我会用剑的话,我就会亲手把那个人的鼻子割下来,那样的家伙不值得同情!”她再次将手中的木勺挥舞起来:“如果我是国王的话,我就要颁布一道法律,将所有像‘锤头鲨’一样的坏家伙都挂上绞架!”

从将鼻子打歪到割下来,再到上绞架,这个时间没有超过5次呼吸。如果你当国王,肯定个相当有效率的国王,而且也是个慷慨的“国王”。当然,你慷慨的不是金币,而是死刑。巴里特在心里想道。

“那样你的绞刑架肯定会不够用的,我的女王大人。”巴里特嘲讽道:“一半的人会被你送去地狱,而另一半的会拿起武器反抗你。”

“那你会保护我么?”

“不,如果真有那天,我已经被你挂在绞架上了。况且,我又不是你的骑士。”

“我可以赦免你的罪,并封你为我的御前骑士。”女孩笑着将汤勺平举,遥遥的指向巴里特的肩膀。

汤勺应该在锅里,女孩应该在家中,或者酒馆,或者床上......但是巴里特并没有那么做过,即便女孩曾暗示过。

如果她以后变成了***,而非女王,也许我会那么做。但是现在,不。欢愉应该是以交易形式发生,而不应该连带上责任,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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