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乔治自己去买圣水做实验?
呵呵。
洛克觉得,
乔治,不对,
纽约警署,是应该不会舍得花纳税人的钱,去教廷,
买上一桶,
高质量也高价值的圣水,
仅仅是为了浸泡枪支的。
纽约人,
会喷死纽约警署的,警署的老大,
估计都要背锅下台。
再者说了。
乔治手上有这个除魔枪也是一个不错的事情。
最起码……
乔治不会那么轻易狗带的。
就冲乔治刚刚那句一把枪,你就指望我把女儿给卖了这句话,乔治并没有回绝他不允许娶格温,
那么,投桃报李,
洛克觉得,怎么样,
也要让乔治在格温和他结婚之前不去地狱报道呢。
更何况……
洛克想起了今天上午,在医院的时候,
切斯特说的有关于阿加莎为什么会突然间来纽约的事情。
有个恶魔跑到纽约来了?
洛克对恶魔在不在纽约,在纽约哪里并不关心,但,以洛克对恶魔习性的了解,恶魔,会引来纽约警署的注意力为百分之八十的,而乔治在过半个月就要升职了,
到时候,乔治出外勤的几率应该不会很大了,不过,以防万一,
万一乔治遇见了恶魔什么的,最起码,是有能力反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