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正因为如此,所以法院那边要么就没生意没案子上门,要么一旦来了基本都是动静不小的。
当然了,条款的框架虽然是张诺拿出来的,可落到具体条款上,那肯定跟后世完全不同了,至少在刑罚上,后世可没有砍脑袋这一条。
也就是这个原因,导致每次法院里面有什么稀奇古怪的案子出现的时候,除非是保密审理的,一旦公开审理立马就会让案子传得沸沸扬扬。
但这次闹出动静来的案子,却跟之前的有点不一样,这个案子根本就没在长安城法院受理,而是直接在宫门口“告御状”给惹出来的。
如果仅仅是这样,可能也就在长安百姓嘴里流传个一两天就没了,但是如果说告御状这个案子的被告是秦王张诺,而且李承乾这个监国太子还受理了的话,那动静可就大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