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初入草原(1)(2 / 5)

三两衙役把木仓抬了上来,拿起水火棍几通板子就噼里啪啦打在木仓之上,在场之人无不好奇,这刺史大人干嘛呢?

只见徐清目不转睛看卷宗,看也不看堂下那出怪戏。打完了二十棍,徐清问“仓中有何物?”

堂下衙役上前一看,回禀道“仓中有菜籽……”

“好,此案以定,木仓判给张三。”

众人此时已经明悟,打木仓只是为了将木仓缝隙里的夹藏敲出来,以辩其主何人。对徐清转瞬即想出此法,不由得心里大叫佩服。

徐清手中又有一个案子,王五有个儿子,早年过继出去给了赵家,而现在,王五又想把儿子收回去了。

王五说生恩大于养恩,理应让儿子认祖归宗,而赵六说养恩大于生恩,十多年养育之恩,早就化清水为浓血了,理应儿子归赵家,且此子已经不认识王五了,也不愿认这个突然出来的生父。

两人各自道完苦情,各自不服,先是互相指责,后来竟然当堂吵起架来。徐清眉头一皱,喝到“来人!先将此二人拖下去杖六十。”

衙役们作势要拉二人下去,王五赵六顿时吓得噤若寒蝉,忙跪了下来道“老爷饶命……”

徐清做了一个打住的手势,衙役见了,退了下去,徐清这才道“依古法,过继子弟只可在本宗五服之内,若有收养异姓子弟者,送养者,养者皆杖六十。”

王五赵六听了都是大惧,一并跪下道“此小民不知,求老父母饶命,替我们二人裁断,只要不受杖责,如何我们都听。”

徐清当下继续翻看剩余的卷宗,一边口中判到“例载归宗,姓难乱也,赵六收养异姓子弟,已是违律在先,本不正焉言末正,怎能以生恩养恩论之,判子归王五……”王五赵六二人对视一眼,只能领判。

至于旁边四位县令再一次给了徐清一个大大的“服”。詹增尤其是,别人不清楚此案的风险,他作为官场前辈,他是心知肚明的。争子案,事关伦常,十分难判,一个弄不好老百姓骂,御史听到了也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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