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丽思卡尔顿冠名权是冠名权,酒店是酒店,并不是一个公司或者个人拥有的。
而在1929年的时候,A·K公司在美国已经有六家丽思卡尔顿酒店,结果遇见了金融危机(大股灾),只保住了波士顿丽思卡尔顿酒店,其它丽思卡尔顿酒店纷纷倒闭。
当然,金融危机过后,美国又重新开了七家丽思卡尔顿酒店,但并不是都属于A·K公司。
大家为什么都想要丽思卡尔顿这个招牌,都是因为其引以为傲的服务宣言“以绅士淑女的态度为绅士淑女忠诚服务”和员工授权制度,还有恺撒里兹被誉为‘现代酒店之父’的影响力。
在欧洲一二十年代,里兹酒店就像一个酒店神话,连西班牙国王都想开一家这样的酒店。
吴光耀在美利坚注册的星耀酒店管理公司,打算先收购一家丽思卡尔顿酒店;
在经营丽思卡尔顿酒店的同时,星耀酒店管理公司吸取酒店经营的经验。
等港岛的长江中心商业体竣工,就在港岛孵化出香格里拉酒店品牌,
并去欧洲里兹家族购买丽思卡尔顿酒店的亚洲冠名权,同时在长江中心商业体开一家丽思卡尔顿酒店。
反正长江中心有两幢酒店用大厦,不用愁没有置业!
“BOSS,波士顿丽思卡尔顿酒店的价格,我预估在700万美元到800万美元之间;鉴于经营状况良好,可能您要多付出一些代价!”财务顾问莫尔斯说道。
吴光耀有点傻眼了,这钱真TMD在美国不经用。
想想也是,此时美国的平均工资高达160美元左右,而二十一世纪美国的平均工资在3500美元左右,相差22倍;
那么现在的1000万美元,就是二十一世纪的2.2亿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