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孟培森的那一年,我在跟孟钊谈恋爱,是的,我早恋了,孟钊是个很帅气的阳光大男孩。
他大了我几岁,也是很小的时候,来这里,认识了我,那时候我才多大啊,他就冲我吹口哨了。
我喜欢他,他高大,阳光,笑的很好看,最重要的是,他跟这街上的混混不一样,他是a市的小太子,是孟培森的弟弟,我知道,他们家很有钱。
我想尽快逃离这条街道,我不愿意再待着这个腐朽的地方,那些男客人,路过的男人,都喜欢趁机来占我便宜,真的,很可恶。
我跟别人不一样,我的同学们都说我是狐狸精臭不要脸的女人生的孩子,所以,我没有朋友。
我十五岁的时候,就学会了抽烟,帮妈妈买安全套,会接待客人去隐蔽的房间,挑选他们喜欢的姐姐阿姨。
我就坐在门口,听着里面咿咿呀呀,要是警察来了,我很快就能从窗户看见,然后顺着后门,叫他们离开。
扫黄一直都扫的很勤快的。
我从来都承认我这样的身份和人生,所以,我过的很沧桑,很早熟。
遇见孟钊,就好像遇见了人生中第一缕阳光,真的,我当时就不行了,没有办法不接受他。
十七岁的我,跟孟钊谈起恋爱,成为这条街上最引人瞩目的话题,因为我们从来不会避讳,我跟他接吻,拥抱,是,我们就差上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