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宾主双方,就最终的唐郑和平协定,达成一致。
具体内容为以下方面。
1、唐军与郑军,在双方代表签订协定后,立即停火,再不敌对。
2、郑军将包括升龙城在内的安南北境,以及包括太平港以北的海岸,以及南至沱江北岸的土地,全部划给唐军,包括其土地上的当地百姓,全部并入唐军治下。
3、郑氏势力,从此与莫氏一样,成为唐军的藩属势力,听命于唐军的安排行事。唐军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对郑氏提供援助,以助其抵抗南边阮氏的进攻。
4、若有必要,唐军可征召郑氏军队为其作战,郑氏需全力配合,不得反对,不得藏私。
5、唐军准允郑氏带走其下全部兵马,以及升龙城中粮草军械,至于郑氏一族的家人性命与个人财物,更是给予充分地保护,确保全部让郑氏顺利运送到南方。
协议签定后,宾主皆是十分欢喜。郑桧再也不愿多呆,立即返城回禀郑柞。
见到郑柞急急离帐而去,黄得功的脸上,终于泛起了灿烂的笑容。
他知道,现在的郑柞若是同意这般条件,对于唐军来说,将是多大的利好。
现在达成了此协议,唐军当再无后顾之忧,可以在留下少数部队后,全军放心北撤,从安南进入广西境内,与桂东的唐军第二镇兵马,全力攻打桂西,从而一举消灭弘光伪朝在广西的全部残余势力,完全实现当初全部攻占贵州、云南、广西三省的战略目标。
至于唐王李啸在信中所说,要让黄得功抓住机会消灭整个安南与占城,这是远期必须实现的目标。但对于近期的唐军行动来说,却没有必要一定一口吃成一个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