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会儿,他老想着这三个字。
不过现在估计他自己都把这三个字忘了。
他喜欢这种生活。
他喜欢那支85式狙击枪,虽然在性能上它并非最优秀的。
他喜欢扣动扳机的一刹那,从枪管和枪膛里溢出的硝烟味,还有子弹击中靶心带来的爽感。
他喜欢用闪电一样的速度将92式手枪抽出来,使用各种姿势朝目标射击,让枪声响起如同弹奏一首欢快的乐章。
他喜欢超越自己——从100米精度射到600米远距离狙击,从打头靶到打弹壳,看着自己的成绩和射击能力一步步上涨。
人就是要有这种斗心。
和天斗,和地斗,和自己斗,和别人斗。
从一次次的集训和一次次的比武中胜出,用实打实的成绩来证实自己的价值。
当兵不仅仅是穿一身军装,还要让这身军装成为最耀眼的骄傲。
“庄严,你疯了啊!?”
苏卉开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