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都感到只要自己小心点,就算没有重武器,好歹也有12.7MM口径的M99大狙,有重机枪等。
赶走他们还不是小菜一碟?
可是,当教员们开始指导战术科目之后,大家才指导,想象中的维和跟自己脑子里打仗根本就是两回事。
维和任务和打仗的最基本区别就在于曾经的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提出的“维和三原则”。
什么是维和三原则?
也就是——开展维和行动前须得到当事国的同意;保持中立;必须在自卫或者履行授权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
其实三个原则里,最让人头疼的原则就是第三条。
侦察兵也好,特种兵也好,接受的交火训练永远只有一个——先敌发现,先敌开火,用最快的速度消灭最多的敌人。
也就是说,一旦双方不可避免交火,就要在最短时间里分出胜负,不是你突突了我,就是我突突了你。
可维和任务中的“必须在自卫或者履行授权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却如同孙大圣脑袋上的金刚圈,将维和警卫分队的队员们手脚绑得死死的。
为什么这么说?
按照规定,进入M国之后,维和分队是中立的,绝对不卷入当地冲突,绝对不帮任何一方进攻另一方。
如果对方不开枪,维和部队就绝对不能开枪;能够警告制止的,也绝对只能警告制止;真的受到威胁,能不打击对方身上致命部位的,也最好选择四肢这种非致命部位进行射击,绝对不能搞什么一枪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