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出身的弗兰克,知道海岛上,生存着很多原始部落,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仇视现代文明人。
更有甚者,还有吃人的部落,食人族。
弗兰克心里很清楚,约翰逊这下是凶多吉少,他很想去营救约翰逊,可现在他赤手空拳。
本来他们有两把枪,
还剩下一些子弹。
那天他们辞别向梦时,把枪留下了,他们知道向梦会用得着,而他们漂流在海上,枪根本没用。
从这一点来看,这两人虽是海盗,但有善良的一面。
约翰逊是弗兰克的好朋友,有着兄弟一样的感情,他决定,冒险去营救约翰逊。
食人族部落,并不是正规军营,没有戒备森严,食人族的组织纪律性,还不如一群野狼。
弗兰克在树林中,用偷袭的方式,杀了一个打单的食人族,夺了它身上的刀和弓箭。
然后,弗兰克向食人族部落悄悄靠近,准备寻找时机,把约翰逊营救出来。
约翰逊被绑在一根木桩上,有食人族在他周围走动。
弗兰克躲在不远处的树林中,始终找不到下手的机会,现在要是冲出去,等于去送死。
弗兰克一时束手无策,他决定等晚上再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