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念剑势。”
王志砸了咂嘴,光听名字,就知道很难。
等学会执念剑势,他就掌握了春秋七剑里的四种剑势,再假以时日练习,把境界提上去,何愁打不败曹树那个狗贼。
……
陈剑主已经走了,屋子里如今只剩下王志和那名小丫鬟。小丫鬟见王志看着她,害羞地低下了头,“公子,有什么事情么?”
看到小丫鬟如此拘束,王志想到了曹树那狗贼和丫鬟在床上销魂的场景,当真风流。
“咳咳咳。”
王志解释道:“你们这有笔和纸吧,拿过来,我要写一份书信去龙虎山。”
小丫鬟听完没有回复王志,而是急匆匆地跑了出去,末了便拿来了纸和笔,她说这都是她自己买来的,见王志要用,便拿来给他。
看着王志奇怪的握笔姿势,却写得一手好字,小丫鬟调皮地笑了。
这字形实际上叫做簪花小楷,是王志上辈子练习了几本字帖才好不容易学会的,一个字,难。
不过如今写出来游刃有余,看起来十分美观,值了!
“公子,你知道嘛,你是我见过最了不起的人了。”小丫鬟俏脸绯红,扫了一眼王志,生怕王志发现了她的小心思,连忙把脑袋低了下去,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