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越说越酸,口水洋溢着陈醋的芬芳。我试图找到这些满嘴跑火车的家伙,看看他们的嘴脸,可似乎每个人都这副腔调。
我承认,如果换做以前,我也好不到哪儿去。当初弥尔塞与达莉亚交往时,我喝的醋足以把太阳王酸死。但时过境迁,我已非吴下阿蒙,我由衷地祝福我的好兄弟弥尔塞,希望他能成为公爵,然后把剑盾会的利益出卖给我不不不,让双方的盟约更加牢固。
尼丽摸了摸弥尔塞的下巴,踮起脚尖,献上一吻,这么做又引来如潮水般的白眼。咦,我怎么听见有狗叫声?声音孤单凄凉得很?
尼丽说“去吧,加油。”
弥尔塞走向诺曼,我一个箭步拦住了他,说“同学,你的号应该轮到我这边。”
弥尔塞看着我那条跑道上准备冲刺的参赛者,苦笑道“朗基,他还没测完呢。”
我说“你在我这边排队,那家伙一看就是软脚虾,跑不动的,几秒钟就完事儿。”
结果那小子跑了八秒五,剑刃力道八百,挡住了我的一剑,撑过了精神攻势,浪费了我足足十分钟。
他回到我面前,目光炯炯,耀武扬威,说道“记住我的名字,我是司乐吉,莫欺少年穷,乘风破浪会有时,”
我嗯嗯啊啊地点了点头,还是没记住。
等了半天的弥尔塞穿上铠甲,计时员工准备就绪,正准备喊开始,我说“过关!”
计时员愕然道“我还没测呢。”
我冷笑道“以我的眼光来看,此子身手了得,何必浪费时间,多跑一次?”
计时员“可公爵,这是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