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以后,我还是有点不放心,我总想把事情做到万无一失。于是我就又到以前咨询过的一个律师那里去了。本来我是想请他来打这个官司的,但是因为他要价太高了,我就没有请他。当然我也并没有告诉他我请了别人。我只是说我现在没有钱请律师,所以我想自己打这个官司。
国为以前也咨询过他。在我的心里,我认为他好像比顾律师的专业能力要强一些。从他说话的程度让我这样觉得的。当然就因为他要的价钱比顾律师要的高,所以我请不起他,可是咨询还是可以的。
到了那里以后,我就把刚刚从顾律师那里拿来的资料交到他的面前问他:“律师您看,这几张证据,能不能影响我的官司?”
那个律师看了看以后说:“你不用管它们。这都是他们北后瞎写的,你只要不认可就行了。”
“那我怎么说呢?”我又问。
“你就直接说,这些都是他们北后瞎写的,我不认可就行了。还有就是宅基地是国家的,不是张旭的个人财产,他是无权分割的。他只有使用权,并没有分割宅基地的权力。”听到律师这样说,我不解的问了一句:“你说不是个人财产,那么拆迁了以后为什么要给个人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