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心吧,她不会的。我们在院子里盖房子,她就是想闹都进不来这个院。再说了,她闹腾几回就完了,不会总闹的,她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呀?”
我对张旭的话真的不敢再信了。但是现在我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离婚不能离。那就爱咋咋地吧。随他们怎么折腾吧。现在不是赵燕有没有精力,而是我一点精力都没有了。我真的不愿意想他们的那点破事了。
又过了没有几天,张旭的爸爸又从大队带来了两张纸交给了我。我一看一个是法院的传票,上面写着开庭的日期和时间。还有一张就是赵燕给法院的一份证据。
我拿起来那张证据一看是一份离婚协议书。
这是张旭和赵燕离婚的时候他们两个立的协议书。
本来对他们之间的这点破事我都已经不想知道了。可是还是机械的拿起来看了看他们的协议内容。没想到这份协议书又让我看到了我不知道的事情。
那就是张旭不只是要给赵燕五万块钱的精神损害赔偿。这个院子的一半也归了赵燕所有。协议上写得很清楚房子的东边一半归张旭所有,西边的一半归赵燕所有。也就是说我们当初要盖门面房的那一半其实是张旭已经答应给了赵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