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4章(1 / 5)

苏宝花问“大姐真的得还那些钱?”

“华夏的最早出现的担保法在82年《民法草案》里第四编,里头明确规定‘保证人是保证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的第三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有连带责任。

86年,也就是今年4月,《民法通则里》里也提,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的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的,保证人有连带责任,你说大姐该不该还?”

她苦笑,华夏‘担保法’制度真正完善是在90年代,所以哪怕她想给大姐打官司也无法律条文可用。

后世,担保人的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如果给人的担保协议上并没有写明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属于一般保证。

site st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