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群”里面,通常会由三十人到五十人不等组成,纯粹是一种资金上的互助互惠,群主和群成员,也互相信赖。
拉个群,组个“民间互助会”,“会主”会根据这个群里会员的资金需求量,来量身设定“标款”。
就拿三百元的“标款”来说,三十人,一次“集标”就能凑足九千元。
八十年代末,九千元算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巨款。
那个时候,城镇职工一个月的工资才三十几元。
在当时,大凡要是谁成为了“万元户”,定会令许多人瞩目,准会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重量级人物。
“互助会”的起始之日称之为“起会日”,“互助会”结束解散之日称之为“散会”。
假设一个三十人参加,三百元“标款”的“互助会”,一个月“开标”一次,那么这个“互助会”的起止时间跨度就需要三十个月,也就是两年半的时间。
群里的每一个会员,在这三十个月里,每个月都有义务向群里上缴一次“标款”。
同样,每个人也都有一次标回来一整笔钱的机会。
这是一种积小成大的游戏。
毕竟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有应急需要的时候,即便你手头宽裕,不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筹钱,那你也可以等待“散会”的那一期,再把钱给标回去。
因为最后那一期,除了你,已经再也没有别人跟你竞标,就等于你之前二十九个月都只缴了二百七十元、二百七十五元、二百八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