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前,他喃喃问萧权,易无理造剑虽极强,手却无缚鸡之力,萧权也是文人,为何这么耐打?
“我体育课,第一名。”萧权自豪地扬了扬眉,现代人不像古人经常练武,强身健体,但踢球、长跑、打篮球,萧权一样都没落下,易无理是窝里蹲的宅男,萧权算是个阳光宅男,耐力自然强上许多。
萧权的话,江湖客不懂,最后带着满头的疑惑,心不甘情不愿地头一歪,倒在马的尸体上死去。
其实体力强只是一方面,最要紧的是,纯钧这把剑的确锋利异常。就算是一头肉多的猪,也经不起这么割啊!
大兄弟的剑,真不是盖的。
只是,萧权体力也耗得差不多,累得倒头就睡。
丫的,以后随身带护才才行,再干这样的体力活,他就是猪!
一场厮杀,在萧权眼里不过是体力活。他不知,家里人满京都地寻他,已经寻疯了。
最后找到萧权的,是家中的小黄狗。
它的舌头舔了舔萧权的脸,用潮湿冰凉的鼻子拱他,萧权睁开眼睛,它就高兴地蹭上来,把他脸上的泥舔掉。
“是你?”萧权打了个哈欠,湿漉漉的泥手摸了摸狗头“你怎么来了?”
他睁开眼睛,天色蒙蒙亮。这都过了几天?
他拾起剑,和狗一起走出了水田。
此时,路边有不少路人齐齐地列在路边,似乎在夹道欢迎着谁。
无比狼狈的萧权猛地一出现,宛若惊炸天雷。
“谁啊这是?大冷天的,咋的还在田里躺得浑身是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