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所以选择这把枪,因为在手枪序列中,这玩意绝对是最强的装逼利器。
银色的枪身,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约翰和杰克愣住了。
“叶……你这是……”约翰疑惑道。
“手枪。”叶修淡淡道。
杰克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短铳,再看看叶修手中的‘沙漠之鹰’,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威力什么的先不说,最起码从外型上看,自己的短铳看上去就简陋多了。
“据我所知,东华帝国还处于冷兵器时代。你哪来的火器?”约翰皱了皱眉。
“国家机密。”叶修冷冷道。
“叶先生请吧,我倒要看看,你这所谓的手枪,威力能不能和我瑞英合众国的火器相提并论。”杰克依然对自己的武器充满信心。
叶修向后退了50步。
你百步穿杨,怎么也要比你远一点。
nh,我的神啊,你一定是在开玩笑。”约翰瞪大眼睛。
150步?你确定自己的武器能射那么远?
叶修拇指一弹,‘沙漠之鹰’绕着他的食指快捷无伦地转了几圈,姿态潇洒至极。
然后手臂随意一伸,看似完全没有瞄准,只是对着靶子的方向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连续三声枪响,三颗子弹呈一直线,电光石火间,第一颗子弹轰穿了靶心,然后第二颗第三颗子弹鱼贯从弹孔中飞了过去,‘夺夺夺’,打在了靶子后面的土墙上,泥屑纷飞。
“三颗子弹……全部命中靶心!”那位士兵挥了挥旗子。
约翰和杰克面面相觑,都能从对方眼中看到震惊。
说好的冷兵器时代呢?难道他们的情报有误?
东华帝国怎么会有如此犀利的火器?
不仅外型设计远胜他们的短铳,而且射程更远,精准度更胜。最关键的是,人家的武器可以连发!
他们的短铳,打一枪,要重新装填弹药才行。
想象一下,如果在战场上遭遇,他们的火铳遇上对方能够连发的武器,场面会有多狼狈!
一轮齐射过后,你忙着装填火药呢,对方依然还能继续‘突突’。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啊”,一坨热乎乎的东西落在了鼻子上,约翰抹了一把,放在鼻尖一闻,却是新鲜鸟粪,恶臭难当。
“aaa……”约翰连表面上的绅士也懒得装了,一连串国骂脱口而出。
“砰”,杰克抬手一枪,想把那只作恶的飞鸟打下来。
但这注定是徒劳的。
鸟儿飞的太高,火铳的射程根本达不到。
“砰”,叶修同样抬手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