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乞丐我见得多了,就是看人下菜、欺软怕硬的货色。
我只要强硬一点你就会乖乖听话,那我肯定要动动手嘛。
不过幸好我真的动手了,没想到你还是个装成乞丐的高手。
差点走眼,有意思,真是有意思。
荆州这阵子风起云涌,这里堪称是风暴中心,看来不管是什么牛鬼蛇神都要来这荆州城走上一遭了。
认识的,不认识的,嘿嘿嘿嘿,却是不知有多少强手高人混杂其中,真是让人兴奋啊!
越是这般,我越要闯上一闯,将我血刀老祖的名声传扬开来,我要让这世人惧我怕我!
都说老祖胆子大,可没想到当下还有敢杀朝廷命官的狠人。
够狠,够厉害,老祖我真是佩服啊!
这么厉害、这么狠的人物,真想杀了他痛饮其鲜血,想必美味的很吧。
嘿嘿嘿嘿,荆州城啊荆州城,不知道有多少老朋友呢?······”
他想是这般想,但嘴里却笑嘻嘻地嘟囔道
“小子,你还是太嫩了,爷爷我吃过的盐比你走得路还多,在我这双火眼金睛下,你当然掩饰不过去!
你体格太棒了,这是其一,你皮肤太好了,这是其二,你眼里太有神了,这是其三,你说话太有骨气,这是其四——
当然,还有很多,只是爷爷我懒得多说了。
乖小子,看你武功不差,说说吧,你什么目的?哈哈,不说也罢。
不过,接下来你就就跟着爷爷我吧,给我带带路,跑跑腿,替我做些事情。
若把老祖我伺候地舒服,兴许老祖我还会收你为徒!
怎么样,老祖爷爷对你够好吧,乖孙儿,磕头行礼吧!”
他说的很理所当然,似乎他的“赏赐”是天下独一无二的,你必须对他感激涕零一般。
血刀老祖性子极其自负,说话做事更是极为自我。
这话说是请求,实则更像是通牒。
我说了,你就得乖乖听我的。
就这么简单!
可这话在吴明听起来那就别扭至极。
什么,你让我跟你跑腿,为你做事,还他乃乃的伺候你,想屁吃呢!
我用的着你收我为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