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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前,一个单纯的农家女孩儿,来城里打工。
虽然这里的天不如家乡的蓝,但是这里应有尽有,要什么有什么。
繁华冲昏了女孩儿的头脑,等她从梦中醒来时,她已经有了一个孩子。
她本想将孩子打掉,但她没钱。所以只能把孩子生下来。
后来,她觉得一个人照顾女孩儿太累,便带着女孩儿丢给了婆婆,自己再嫁了。
婆婆虽然不喜欢这个女孩儿,但总归是一条命,就把女孩儿拉扯大了。
后来,年纪大了,渐渐的感觉拉扯不动了。就让她女儿把囡囡带走了。
女人把囡囡带到丈夫家。丈夫很不喜欢这个女孩儿。
但,因为囡囡平时很乖巧,也能干家务活。男人就忍了。
随着囡囡的长大,第二性特征的开始发育。
继父也变得越来越可怕,就时常趁她妈不在的时候,对她动手动脚。
囡囡反抗过,但她终归是一个小女孩儿。趁继父还不敢太放肆之前,囡囡逃了。
她流落街头,在流浪的过程中,也认识了一些人,然后跟着他们,成了一个混混。
平日里,拦一些性格懦弱好欺的学生,收保护费。
偶尔,帮其他学生教训几个人,挣些外快。
她知道这是犯法的,但,她年龄小,有《未成年保护法》,那些警察也不能拿她怎么样。
故事说到这里,菲儿牵了牵嘴角。
“警察,光明的化身。可有时候,他们对于正真的受害者,连一点点的帮助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