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意味着企业在参与土地拍卖前临时成立的“马甲”公司将不具有参拍资格。
事实上,企业注册几个“马甲”公司参与竞拍地块已经是东华市公开化的操作手段,不过,原先一直强调价高者得,这些马甲公司对于地块拍卖活动几乎没有影响,东华市相关部门也就没有加以限制。
另外,通知里还明确提出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在同一批出让公告中不得竞得(含联合竞得)两块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也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住宅(商住)用地。
同时还规定竞拍公司需承诺除该竞拍主体公司外,无“母公司及母公司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或是“我公司(该竞买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
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司,将在二年内禁入东华市土地市场。
杨雪萍的另一招是出台了“最高限价+终次报价”规则。
就是东华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交易达到上限(最高限价)后,交易系统暂停接受新的报价,转为通过网上最终一次性报价方式(简称“终次报价”),以“终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终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的竞价方式,其所报价格确定为该宗地最终报价。
从外人看来,这二个规定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在“最高限价+终次报价”的竞拍规则下,土地不再“价高者得”,而是由最接近所有终次报价平均价的出价者竞得。因此,房企自身的“马甲”越多,出价越接近,中标率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