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友相识于四年前,那时我刚来起点,虽然之前也曾写过一本一百四十万字的烂书,但还是一个连过签约都费劲的新人。
费劲千辛万苦,我终于发了我在起点的第一本书,并很快就与老友结识了。
时间真不抗混,转眼间,四年就过去了,当年那个好像连女朋友都没有的老友于明日就要结婚了,而我竟还是原来的那个扑街写手。
真的想过,当面参加你的婚礼,见证一下你人生当中至关重要的一刻。
我与老友相识于四年前,那时我刚来起点,虽然之前也曾写过一本一百四十万字的烂书,但还是一个连过签约都费劲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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