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一次平平无奇的公诉案件(4 / 5)

“你好,我是你的辩护人源宗神。”源宗神:“我先跟你说明一下,你至少会被判无期。”

“啊?”罪犯很惊讶:“日本不是杀一个人不会多重吗?而且我还自首了,这应该轻判啊,怎么会无期呢?”

“日本死刑判罚依照永山原则进行判罚,根据各种综合原因决定是否死刑,由最高裁确定是否适用于死刑,你的行为很恶劣,尤其是杀人手法上。”源宗神说道。

“那自首呢?”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而不是提前预告自己的犯罪行为,你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挑衅,从重处罚。”源宗神简单的进行了一下科普。

“可是我…”

“吊死一个人需要五分钟,你在五分钟内都没有放弃,并且还进行了虐待,无期已经是最为宽松的一个了。”源宗神看着有些后悔的犯人没有丝毫怜悯。

“那我余生都要在监狱中度过吗?”犯人询问道。

“表现好执行十三年即可。”源宗神淡淡的说道:“执行两年后开始减刑,执行十三年后经批准可以假释。”

“麻烦你了。”男人鞠躬。

“你杀人真的是因为推搡?”源宗神询问道。

“他骂我奶奶!”犯人说道。

“嗯…”源宗神点了点头,源宗神看过资料,犯人三岁丧母七岁被父亲抛弃,一直由奶奶带着,对于奶奶的感情比谁都深。

“那我核实一下笔录吧,检方的笔录有没有问题,或者警察有没有实行非法审讯?”源宗神询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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