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初打量自己的穿着还以为自己是个乞丐,后来才知道自己原来是个杀手。那个像无良中介一样的张忽悠比资本家更会剥削人。
在妖界生活的人类,最不缺的就是讨口饭吃的武夫,说起来是个杀手,其实什么活都能干,只要有钱拿。
自己大部分时间更像是猎户,不停在上山找吃的。
即使这样,也总好过那些村民,毕竟种田是要交税的,杀人不用交税。
李十二的记忆中,自己从小是被师傅带大的。学了些刀法,一些杀人和跟踪的技巧,怎么在寒冷中保持体温,怎么不让自己生病,最重要的是怎么寻找食物。
吃牛肉的时间总是很快,李十二满嘴油光的摸着肚子,等待着师傅的安排。
他并没有去动接任务得来的那袋银子,而是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了一钱银子放在桌上。
“小李啊,我已经和那个村长商量好了,明天起你就去大河村抓那只虎妖。他们那里包吃包住,我这把刀你就先拿去用。钱我已经收了,别搞砸了,记得注意安全。”
说完,张陵就喝完了最后一口酒,打开折扇,慢悠悠的往县城的方向晃去,准确的来说是往青楼。
李十二懒得说话,只是默默把一钱银子握在手里掂了掂重量放进了口袋。
到了晚上,李十二在院子里练完刀,张陵也听完了曲。
两人回到屋子,屋内除了些简单家具,其余的一无所有。
屋子里最值钱的东西就是李十二抱着睡觉的那把刀。
难以想象,这已经是平安县混的最好的杀手二人组了。
夜晚的平安县总是很平静,除了师傅的呼噜声。李十二习惯的看着窗外的月亮发呆,因为只有这月亮和家乡一模一样。良久过后转身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