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总结(4 / 5)

这一舔,给作者右手大拇指下方的肌肉群组织来了一口

然后就去县城打疫苗,那医生就给作者这么来的:

拿起镊子,揭开那层已经凝结的肉皮,连麻药都木有

然后就是用另一个镊子,给俺擦碘酒……

日他大爷,那滋味,至今酸爽

被狗咬的后续剧情,其实和姥爷也有关系

作者当时在农村,距离县城得有十几公里

那时候大概是2001年吧,农村公交很少的

只能把疫苗带回家里,自己保存自己打药,不然天天去县城,很费钱的

带回来的疫苗,就放在表姥爷的女儿家

就是这么巧,绝非杜撰

表姥爷的女儿,是乡村医生

就是表姨家的冰箱,救了作者这条狗命啊

对了,那条舔了作者手,还啃了一口的狗,最后被邻居活活打死了

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舔狗,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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