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舔,给作者右手大拇指下方的肌肉群组织来了一口
然后就去县城打疫苗,那医生就给作者这么来的:
拿起镊子,揭开那层已经凝结的肉皮,连麻药都木有
然后就是用另一个镊子,给俺擦碘酒……
日他大爷,那滋味,至今酸爽
被狗咬的后续剧情,其实和姥爷也有关系
作者当时在农村,距离县城得有十几公里
那时候大概是2001年吧,农村公交很少的
只能把疫苗带回家里,自己保存自己打药,不然天天去县城,很费钱的
带回来的疫苗,就放在表姥爷的女儿家
就是这么巧,绝非杜撰
表姥爷的女儿,是乡村医生
就是表姨家的冰箱,救了作者这条狗命啊
对了,那条舔了作者手,还啃了一口的狗,最后被邻居活活打死了
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舔狗,不得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