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了他们吧,农民伯伯太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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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随着周洋的一纸诉状,把来自全国30多个省会城市直辖市的一万多名故意破坏洋洋单车的人起诉到中级人民法院,立刻在全国都引起了滔天波澜。
要知道根据法律,故意破坏他人财产会被处以5到10日的拘留处罚并罚现金500元。
如果只是一两个人抓了,也就抓了,罚了就罚了,可这一次性就是一万多人。
消息传出,那些被告上法院的人都还很懵逼。“我不就把你共享单车扔到河里了吗?这你就起诉我是不是太没格局了?”
“我不就是在共享单车的车座上放了一个针吗?不就是容易扎到其他用户吗?用得着去法院起诉我吗?”
这年头,你不认真点,他还以为违法是好事呢。
就算遇到法院了,也都不认账。